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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今起进行为期32日修改《控烟法》公开咨询 期间举行3场公众咨询会

浏览次数:3005 发布时间:2026-03-09
​澳门特区政府为落实《健康澳门蓝图》中降低烟草使用率的目标,将通过立法、执法、教育宣传及鼓励戒烟等多管齐下的措施执行控烟政策。
澳门今起进行为期32日修改《控烟法》公开咨询 期间举行3场公众咨询会

澳门特区政府为落实《健康澳门蓝图》中降低烟草使用率的目标,将通过立法、执法、教育宣传及鼓励戒烟等多管齐下的措施执行控烟政策。澳门卫生局宣布,自 3 月 8 日起至 4 月 8 日,将对修改《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第 5/2011 号法律,简称《控烟法》)进行为期 32 天的公开咨询。公众可通过卫生局网页等渠道获取咨询文本并提出意见。同时,卫生局将在此期间举行三场面向不同群体的公众咨询会,收集社会意见:工商及旅游业界、社团以及普通公众。

卫生局代局长郑成业指出,特区政府已采取循序渐进方式逐步扩大禁烟范围,加强电子烟管控,并配合烟害宣传与戒烟服务。数据显示,澳门整体吸烟率及青少年烟草使用率均呈下降趋势,已提前实现世卫组织提出的“烟草使用率相对减少 30%”目标。但随着居民对“边行边吸烟”(俗称“火车头”)等室外吸烟行为关注增加,以及电子烟、尼古丁袋、草本烟、水烟等新型烟草产品流行,对青少年健康构成潜在威胁,居民对完善《控烟法》的呼声日益高涨。

为回应社会诉求,卫生局已将部分学校和托儿所门口两侧 10 米范围列为禁烟地点,并在宋玉生公园周边街道试行“禁烟区域”。这些措施获得社会支持,也为此次修法提供重要参考。卫生局结合内地、香港及其他国家控烟经验,以及本澳实际情况,总结出五项修法重点:

扩大室外禁烟范围:将学校、托儿所等出入口列为法定禁烟地点,并可在部分人流密集的街道、广场设立“禁烟区域”,以减少二手烟暴露。

禁止新兴烟草产品:禁止尼古丁袋、草本烟及水烟(包括水烟烟草、烟膏、水烟壶)的制造和流通,以防青少年接触。

加强电子烟管控:尽管电子烟已禁止制造、分销、销售、进出口及携带超过三年,但仍偶有违法情况发生,建议进一步禁止在公共场所持有电子烟。

标准化烟草包装:引入烟草制品标准化包装制度,并扩大健康警示图文标签比例,以降低对年轻人的吸引力。

提升执法安全与效率:允许卫生局前线人员在执法时配备可携式摄录设备,仅在发生冲突时使用,并提前告知违法者,同时有闪光提示,确保记录过程辅助取证。

公开咨询文本自 3 月 8 日起可在各政府资讯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局各卫生中心、仁伯爵综合医院公共关系室及防控烟酒办公室索取,也可通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或卫生局网页查阅。公众可通过邮寄、现场提交、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提交意见。

三场公众咨询会安排如下:

3 月 8 日 15:00~17:00:工商、旅游业界专场

3 月 14 日 11:00~13:00:社团专场

3 月 19 日 18:30~20:30:公众专场

此次修法和公众咨询旨在完善《控烟法》,推动“无烟澳门”建设,同时兼顾居民健康、安全执法与社会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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