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22日)落案起诉一名香港国际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分判商,控告他涉嫌向21名输入劳工收贿共逾100万元以协助工人受雇。他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指有输入劳工怀疑被索贿及压榨工资,经调查后今日(22日)落案起诉一名香港国际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分判商,控告他涉嫌向21名输入劳工收贿共逾100万元以协助工人受雇。
62岁被告陈善泰,为富善云石厂有限公司(富善)的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
案发时金门建筑有限公司(金门)是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的主承建商。由于建筑业人手短缺,金门透过发展局“建造业输入劳工计划”为分判商聘用输入劳工,工人日薪为1,350元,金门以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向工人支付月薪29,700元。
富善是金门其中一个分判商,会参与金门在内地进行的工人招聘程序。金门禁止员工或代理人包括富善,就其事务或业务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
涉与外劳“工头”收贿助工人受雇
控罪指陈善泰涉嫌于2024年1月至10月期间,与一名外劳“工头”串谋从21名输入劳工收取贿款,以协助该等工人受雇和继续受雇于金门。
廉署调查发现,陈善泰涉嫌透过该外劳“工头”向工人表示其实际日薪为780元至1,150元,并要求工人把合约日薪与实际日薪的差额退还予富善,涉款共逾100万元。
另一名外劳工头涉串谋向8名外劳收贿
廉署今日分案起诉另一名外劳“工头”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明日(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王振中,36岁,案发时由金门聘用,于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项目带领8名输入劳工工作。王振中涉嫌于2024年4月至10月期间,串谋一名中间人从该八名工人收取多笔贿款,以协助他们受雇和继续受雇于金门。廉署调查显示,王振中向其中一名工人收贿逾35,000元。
廉署指,两宗案件的工人均因害怕失去工作而哑忍被不法压榨工资。发言人表示,为加强输入劳工对香港反贪法例的认识,均于工人抵港八个星期内为他们安排防贪教育讲座。廉署提醒建造业工人,如被索贿以换取聘用,应即时拒绝及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贪污热线:25 266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