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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饮用水|审计署:如发现有不足或违规定会如实报告及提建议

浏览次数:3572 发布时间:2025-08-17
就财库局邀请进行审查,审计署回应称,署方根据《核数条例》(第122章)进行审核帐目是否妥善的工作,确保政府和公帑的财政及会计帐项,均属妥善,而且符合公认的会计标准,而政府采购樽装饮用水的招标过程亦属审核范围之内。
政府饮用水|审计署:如发现有不足或违规定会如实报告及提建议

就财库局邀请进行审查,审计署回应称,署方根据《核数条例》(第122章)进行审核帐目是否妥善的工作,确保政府和公帑的财政及会计帐项,均属妥善,而且符合公认的会计标准,而政府采购樽装饮用水的招标过程亦属审核范围之内。

审计署作为政府帐目的审计师,在审核帐目的过程中,必会查找不足,如发现有不足之处或违规情况,定会如实报告,当中包括以管理建议书的形式,提出可改善之处及建议交予相关决策局/部门以作跟进。

此外,审计署除审核政府帐目的工作外,还会考虑多项因素,包括项目的重要性、时间性、涉及的公帑及风险,以及所带来的裨益,而决定会否就特定事项进行衡工量值式审计工作。

有关正在考虑调查及正在调查的所有事项,按与政府关于衡工量值式审计工作的保密规定,均属机密资料。因此,署方不可向外披露是否正在考虑调查或正在调查任何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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