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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工过劳死|酷热下赶救被困电梯客猝死公司拒认工伤妻泣诉无良

浏览次数:3136 发布时间:2025-08-17
​59岁电梯维修技工陈家儿,去年7月6日起连续工作59小时后,休息一晚,翌日(9日)再开工,岂料当日下午在解救被困电梯乘客后猝然倒地,死因是缺血性心脏病。
电梯工过劳死|酷热下赶救被困电梯客猝死公司拒认工伤妻泣诉无良

59岁电梯维修技工陈家儿,去年7月6日起连续工作59小时后,休息一晚,翌日(9日)再开工,岂料当日下午在解救被困电梯乘客后猝然倒地,死因是缺血性心脏病。陈家儿撒手人寰,遗孀陈太悲痛欲绝,她指丈夫投身电梯维修业已40年,在星玛电梯工作25年半,长期工时过长,去世前半年平均每月工时约352小时,怀疑是“过劳死”。陈太控诉雇主拒绝承认工伤,甚至不愿支付10万元殓葬费,高层对家属更不闻不问,她直言心寒:“无功劳都苦劳……即系10万元都不值慨?”由于本港法律未将“过劳死”纳入规范,家属难以获得赔偿,“我一个平民,没钱慨人,点同呢啲大公司打官司啊,大佬?”但为了讨回公道,陈太现正申请法援,打算在法庭厘清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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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玛电梯回覆指,对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并指一直与其家属保持沟通。事件后,已立即向家属发放恩恤金,亦已把额外为同事购买的人寿保险的赔偿交予其家属。劳工处则指,如雇主及家属就个案存在争议未能解决,会将有关个案交由法院裁决。劳工处已安排家属经法律援助署协助, 由法院厘清个案涉及的争议。

为救被困电梯客独自赶赴现场交还锁匙时猝然倒地

陈太忆述,去年7月9日下午近5时,丈夫刚好完成一单维修,就收到公司通知,以人手不足为由,派他独自一人去深井豪景花园21座处理被困电梯求助。陈太指,机电工程署明文规定电梯维修需两人工作,但当日丈夫为了救人,在已发出黄色暑热警告的酷热天气下,背着沉重工具,走过一条长长的斜坡赶赴现场,结果在救人后猝死。

陈太后来从闭路电视录影中看到,丈夫救出被困人士后,于下午5时22分下楼到大堂交还锁匙,突然心脏病发晕倒,被送往仁济医院抢救,惜于当晚7时不治,解剖报告显示死因为缺血性心脏病。陈太悲痛地说:“如果系两个人做嘢,你喺渠(丈夫)跌落去嗰吓,即刻扶住他,系咪唔会发生咁慨嘢?机电署写明系有两个人一齐返工,但系老公都系为咗救人,就冇咗自己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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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时逾300小时病发前曾连续工作59小时翌日开工时猝死

丈夫突然撒手人寰,陈太认为与长期工时太长有关,怀疑丈夫是“过劳死”。她整理丈夫去世前半年的更表,发现每月平均工时352个小时,最高达390小时,比香港人平均每月工时176小时足足多一倍。

她指,电梯技工两更制,日更由早上8时半工作至下午5时半,惯常加班两小时至7时半,工时达11小时。夜更则是晚上7时半至翌日早上8时半,工时达13小时。她续指,丈夫主要返日更,但有时需轮夜更,所以有时做完日更,要紧接夜更,即24小时工作,有时甚至追多一个日更至翌日晚上7时半,即连续工作35小时。

陈太指,丈夫猝逝前工时更夸张,从7月6日早上8时半开始工作,至7月8日晚上7时半收工才回家,连续工作了59小时,休息一晚,翌日(9日)早上8时半又再继续开工,直到下午5时许出事。

长期靠加班维持家庭开支因两子女正读大学开支大

陈太与丈夫育有一子一女,两名子女正在内地读大学,每月学费及生活费约需人民币3万元,加上夫妇的生活费及差饷杂费,每月家庭总支出约4万港元。陈太自言任职清洁工,月薪1.5万元,而丈夫日薪673元,一个月约1.7万元,所以他靠不断加班,才可赚取3万至4万元薪金,维持家庭开销。陈太透露女儿选择在内地读大学,原因是不想父亲负担太大,她引述女儿曾说:“我见到爸爸开工好辛苦,长期都唔喺屋企,一个礼拜都有两晚至三晚唔喺屋企,我唔想见到佢咁辛苦。”

公司拒认工伤及支付10万元殓葬费高层不闻不问

意外发生后,最令陈太心寒的是,星玛电梯竟不承认这是工伤,并在呈报劳工处的表格上写明“非工作意外”,她指劳工处亦只能建议她循法律途径追讨赔偿。陈太哭诉:“我一个平民,即是说没钱的人,怎跟这些大公司打官司啊?大佬。”

她指丈夫中学毕业后就做学师,投身电梯维修业近40年,在星玛电梯工作了25年半,曾经获得员工奖,“无功劳都有苦劳”,结果公司拒认工伤,甚至连10万元殓葬费亦不愿支付,陈太慨叹:“渠系人嚟㗎,唔系机器啊,咁都唔算系(工伤)?……即系渠喺到辛苦咗廿几年,即系10万元都不值慨?”

陈太续指控公司无良,“我老公走咗,公司都无一个高层嚟慰问过我三仔乸”,甚至在灵堂为丈夫守夜当晚,公司都没有派高层到场慰问。她说:“我老公喺公司都算人缘好㗎啦,真是嚟咗几十个(工友),嗰到都已经坐唔到,全部喺外面,全部都系渠慨工友,但系高层无一个人嚟送陈家儿最后一程鞠个躬,系无㗎,做咗廿几年啦,一个代表都无啊。”

遗孀悲痛为亡夫追讨公道

陈太形容丈夫是“好爸爸好老公”,虽曾提过公司人手不足,但甚少向她抱怨工作辛苦,总是报喜不报忧,“几辛苦渠都不会呻,佢话我话畀你听,盏你担心,你又帮唔到我”。她又指,丈夫即使生蛇、患新冠肺炎,医生开病假他也不会全休,“(生蛇)医生开咗9日假,他休咗6日就唔休息,销咗假”。她指丈夫曾想过离职,但为了养家“挨吓挨吓又一年”,陈太无奈道:“点知渠都挨唔到,终于都瞓低咗啦,渠太辛苦,需要休息。”

陈太悲痛说,丈夫离世一年多,她仍然瞒着在内地的八旬母亲,不敢告知女婿已离世的消息。她自言今次受访的目的,是要为丈夫讨回公道,也希望社会关注电梯维修员长工时的过劳问题。陈太现时已申请法援,希望在法庭上讨回公道。

香港电梯业总工会理事长黄国基表示,工友在工作时猝死,现时无法归作工伤事故,家属难追究。他指电梯公司只会按照劳工保险处理,另现时全部公司均有为雇员购买一份在职人寿保险,赔偿额最高为雇员月薪的36个月,即3年。

星玛对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已发放恩恤金及将人寿赔偿交予家属

星玛电梯回覆指,对陈家儿的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并指公司一直派员与其家属保持沟通,提供适切的协助。去年事件后,亦已立即向家属发放恩恤金。在家属完成法律所需的承继手续后,公司亦已经把额外为同事购买的人寿保险的赔偿交予其家属。公司希望此等安排能够帮助家儿的家属渡过难关。

劳工处:已安排家属经法援署协助, 由法院厘清个案的争议

劳工处回覆《香港01》指,处方就陈家儿的事故已完成调查,并归类为工作间非因意外或职业病死亡的个案,调查期间没有发现有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法例的情况。劳工处表示,雇员在工作期间突然死亡是否因工遭遇意外所引致,须视乎有关个案的事实及情况而定。劳工处处理个案时,会向雇主及死亡雇员的家属了解个案详情,根据所得资料向相关部门索取调查报告及医事报告等,并在有需要时征询职业健康医生的专业意见。

如雇主及家属就个案存在争议而未能解决,例如雇主不同意有关的意外是在工作时间及因工作引起等,有关个案须交由法院裁决。

就陈家儿的个案,劳工处收到雇主呈报有关个案后,已立即跟进,包括与家属会面及要求雇主提供个案资料并向相关部门索取报告。劳工处按《雇员补偿条例》规定,已安排家属经法律援助署协助, 由法院厘清个案涉及的争议。

工会称被困电梯在开锁区可1人工作但建议派遣2人处理

陈太提到公司只安排丈夫独自前往处理被困电梯事故,质疑是否有违机电署指引。黄国基表示,根据《升降机工程及自动梯工程实务守则》,列明需要两名或以上技工处理的工作,包括将被困停于开锁区外的机厢乘客救出。他解释,视乎故障的机厢是否在开锁平层区,技工到场后会到故障楼层检查机厢停留位置,若机厢平台与楼层在350毫米垂直距离的范围之内,技工只要在外开锁打开门,便可让被困人士离开。由于毋须进入槽或机房,只需要一名技工便能处理;若机厢停于开锁区外,便需要一名技工到机房“盘”,将机厢调较至开锁区,另一名工人则待在故障楼层确认机厢位置。

他表示,目前电梯公司在处理事故时,大多数只会安排一名技工前往视察情况,当发现需要多一人支援后,可通报公司再增调人手,但相当耗时,因此被困者或升降机负责人会等不及,选择报消防求助,消防到场后会支援该名技工移动机厢。他认为处理被困电梯应尽量派遣两人前往处理,“有人话坏咗唔郁,我哋就会收到电话,就会去,但其实每一次你都唔清楚系坏咩,所以就经常想建议走Call就两个人”。

机电署:须移动机厢时必须两工人进行

机电工程署回覆查询时指出,升降机出现故障时,系统会停止运作,以确保安全。承办商工程人员到场后,会先检查升降机的故障情况和机厢位置,并以最恰当和安全的方法释放或拯救被困乘客。

若升降机机厢处于停楼层的开锁区域范围时(即机厢门及层站门可同步开启),工程人员可于该楼层打开层站门,升降机的机厢门便同时被开启,释放被困乘客。

若升降机机厢停于开锁区域以外时,工程人员须安排移动升降机机厢至附近的停楼层,才能释放被困乘客。基于安全原因,这个移动升降机机厢及释放被困人士的操作必须由两名或以上的工程人员进行,以符合《升降机工程及自动梯工程实务守则》的安全要求。

机电署:正调查当日操作是否合规若违规会严肃跟进

在接获今次个案的查询后,机电署随即向相关物业管理公司及承办商了解事件,包括升降机机厢困人时的位置及处理该困人事故的工作程序等,以厘清当日的操作是否合乎《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或《升降机工程及自动梯工程实务守则》的要求。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包括向涉事人士全面了解事件经过,以及从相关机构索取与事件有关的记录等。若发现有违规情况,机电署会严肃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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