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疑因不满12岁女儿与男同学过从甚密,因紧张女儿而掌掴和扯她头发。母亲早前承认1项虐儿罪,她今(11日)用孭带孭着幼子到沙田裁判法院出庭应讯,辩方求情指,被告18岁便诞下女儿,不想女儿同蹈覆辙。
裁判官施祖尧指,被告管教时“有少少失控”,但现今社会法律不容体罚,子女成大后或会有样学样,喻被告:“要学识点样保持冷静。”判她12个月感化令。
女被告LSY(33 岁,售货员),承认于2023年11月5日故意袭击12岁的X,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报告不建议判感化
被告今用婴儿孭带带同幼子上庭。法庭早前为被告索取感化令报告,辩方表示报告正面,不建议判感化令。此外,被告初犯,她受童年经历影响,用错方法关心女儿,她希望与子女早日和好如初,冀求判非监禁刑罚。
被告称不想女儿重蹈覆辙
施官判刑前引述感化报告指,被告在18岁诞下女儿,前夫有婚外情后离开家庭。施官称,他明白被告紧张女儿的交往对象,不想女儿重蹈覆辙,施官向被告称,现今社会不容体罚,要学识保持冷静。
打两份工并要照顾幼子
施官续指,虽然感化官不建议判感化令,但考虑到被告现时打两份工,也要照顾19个月的幼子,认为社会服务令和罚款均不适合,遂判处12个月感化令,让感化官跟进被告个案,给予被告与儿女相处的建议。
继父见X与男同学一起对质
案情指,女被告与前夫在2013年结婚,育有女儿X及儿子,二人于2019年分居。被告其后认识现任男友(继父),一家住在涉案大埔单位。事发时,继父见她与男同学过从甚密而与X对质,被告掌掴X和扯她的头发。
X向社工称与继父发生性行为
X在2023年12月向社工透露她曾与继父发生性行为,社工报警处理,继而揭发X另遭被告袭击。据悉,继父亦有在另案有被控。